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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国 演 艺 设 备 技 术 协 会 简 介


    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成立于1991年,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、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社会组织,是中国演艺设备行业具有权威性的代表组织,主导协调着全国演艺设备行业的经济技术的发展。国家民政部组织的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,我协会荣获最高等级——“5A”级全国性行业协会荣誉。
    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拥有单位会员1300余家(截至2011年3月),遍布全国各地,均为演艺设备行业从事科研、生产、经销、工程的单位,汇集了大量专业音响、专业灯光、舞台机械、中西乐器、音视频、场馆设备等专业的优秀企业;有140余位个人会员,均为来自各级文化单位、艺术院校、演出团体、科研机构、骨干企业的教授、专家、知名人士、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。
    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在新时期的方针和目标是:在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指导下,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,求真务实,改革创新,在全行业中实施科技化、标准化、规范化战略;实施产品品牌战略;引领全行业由大到强发展,使演艺设备行业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产业。
    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本着“为会员服务,为行业服务,为社会服务”宗旨,开展了多项业务活动,包括:主办“中国国际专业音响•灯光•乐器及技术展览会”、“中国国际演艺设备与科技论坛”、“全国演艺设备技术信息交流、贸易洽谈会”;主办《演艺科技》杂志;开展“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资质评定”、 “演艺设备行业产品评定”、 演艺设备行业个人资质评定、 技术咨询服务、技术培训工作;制定行业标准、编制技术专著等。
    协会按地域成立12个地区组,以会员需求为出发点,通过开展丰富多彩、具有地区特色的活动,为广大会员服务。
    协会下设: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;下属:北京《演艺科技杂志社》、北京演艺展业广告有限公司、北京艺海智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。





单 位 申 请 入 会 的 程 序 和 要 求


    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演艺设备行业,依法取得工商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以及相关的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所、演出团体、大专院校等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在提交书面申请,经审批后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。

    1. 拥护协会章程
    2. 遵守《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公约》
    3. 执行协会决议,自愿履行会员义务;
    4. 接受协会的委托开展工作;
    5. 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
    单位所在地与驻外机构应以工商注册登记地为准申请入会。

  1. 凡申请入会的单位或团体须注册经营或成立运行十八个月以上。
  2. 申请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、入会申请登记表、工商法人执照(复印件)、代码证(复印件)、法人代表身份证(复印件)、单位情况简介、当地二个单位会员(其中须有一个理事单位)的推荐书等材料报所属地区组。如需找推荐的单位会员,请与当地地区组联系(地区组负责人联系方式)。
  3. 经地区组考察并签署意见后报协会综合部审核、秘书长批准,送常务理事会备案。
  4. 凡经批准入会的申请单位由协会发出书面通知;在按章缴纳首次会费、服务费后,发给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单位会员证书和会牌并网上公示、通报地区组建档。
  5. 因欠缴会费被取消会员资格的单位,自取消资格之日起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入会。
  6. 协会向被批准入会的单位颁发入会批准通知书及缴纳当年会费(500元/年)和一次性300元服务费(包括:会牌和会员证书的成本费及邮寄费)的通知。
  7. 收到被新批准入会单位缴纳的会费及服务费后,协会以快递的方式将证书、会牌及缴费收据(国家正式)一并邮寄至入会单位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综合部
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东楼C座10层
邮编:100007
电话:010-64064113
传真:010-64034955
联系人:尚珊珊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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